继2009年的“家电下乡”,“汽车下乡”之后,2010年中央“一号文件”,提出了“建材下乡”的重大举措,以支持和鼓励农民依法依规建设自住用房。而本月召开的两会期间,在第十一届政协三次会议开幕的第一天,建材下乡终于以央视新闻播报的形式被正式证实。
这则新闻在谈到下乡的执行细节时,仍以一句“具体实施细则正在制订中”一笔带过,给这项政策留下更多想象空间。
笔者认为,建材下乡的政策初衷,应该与家电下乡,汽车下乡的政策初衷一样,作为一项惠民措施,在执行过程中,政策分析和分解是必不可少的重要步骤。以笔者所从事的卫浴行业行业为例,肯定会碰到不少现实执行和分解等诸多问题的挑战。
首先,与家电产品的应用环境,比如电压统一,农村用电的普及时间长等“准无缝链接”的先天优势不完全一样,建材下乡除了城乡存在的消费水平高低以外,还存在更多现实困难,比如细分行业的纷繁复杂,部品企业与非部品企业的巨大差异,半成品产品占绝大多数,例如涂料、陶瓷、卫浴等所占的成品程度,就不完全相同,这些都是我们应该关注到的行业特性。
其次,建材的需求更多是建立在城市化,城镇化的基础之上的,城镇规划的很多细节,比如城镇和农村社区排水系统的完善,直接决定了这个每年7千亿建材消费这个“饼”有多少现实成分的问题。
再次,该项政策对于早期不屑于关注二三级市场、目前销售渠道过于集中于一线城市的某些品牌而言,无疑是一项大考,与早早做好渠道下沉的品牌企业而言,在终端服务完善,物流渠道构建、销售渠道专业性,区域知名度和美誉度,更不可同日而语。
最后一点,如何开发适销于广大农村以及城镇市场的特色产品线,品牌如何进行二次定位,都会影响品牌在未来几年、乃至十几年的走向和发展趋势。
综上所述,期待所有具备“下乡”潜质和意愿的建材同行能够未雨绸缪,从该项政策中活动良好的发展机遇,并就该项政策及内容进行更多的内容探讨。 |